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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煤改燃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7-04 10:03
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4日组织召开“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公司煤改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天津海韵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组首先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审议,针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形成主要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更名为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投资4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煤改燃项目,将原有南、北厂区2座燃煤锅炉房内的4台锅炉连同附属设施拆除,对南厂区原燃煤锅炉房西北侧的现有空置建筑进行改建,改建后的燃气锅炉房占地面积400m2,建筑面积166m2,在锅炉房内设置1台15th燃气锅炉并安装附属设施,燃用天然气由市政燃气管网供应。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2月取得批复(津静审投【2017】901号)。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1月试运行。
建设单位委托天津海韵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3-1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调查,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锅炉规模、环保治理设施未发生变化,建设单位新增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燃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项目利用现有空置建筑建设锅炉房,锅炉配备一根内径0.9m、高15m烟囱。
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少量锅炉排水、软化水处理设备尾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产工序及冷却用水。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燃烧器、鼓风机、水泵等设备,安装于锅炉房内,并采取减振措施。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燃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均符合DB12/151-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监测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现有监测数据显示具备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人员:
验收组成员 |
工作单位 |
签字 |
建设单位 |
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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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 |
天津海韵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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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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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专家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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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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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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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